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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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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配合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布人: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2-11-28

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

 

 

关于配合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

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设区市教育局,各高校、职业院校
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》要求,现就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查时间、内容及方式

调查时间: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。

调查内容:围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
调查方式: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。
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
调查对象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
问卷类型: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两种类型。

三、答题方式

1.调查对象请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”,选择“关注微信公众号”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职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答题。

2.调查对象可以根据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)参与问卷调查。

3.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后,将自动上传到系统后台保存。

 

 

(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参与2022年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

四、答题数量

各县(市、区),各普通高校,各职业院校答题数量均不少于600份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各地、各高校、各职业院校收到“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”要尽快采取“飘窗”等形式,标注“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2022年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”字样,在市、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高校和职业院校官网首页,向社会公开发布,公告内容要持续到12月31日。

2.请各设区市、各高校、各职业院校明确一名专职人员,负责本次调查相关组织工作,并将人员信息12月5日前通过赣政通报送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办。

3.各地各校要及时部署,认真组织,广泛动员,加强统筹,抓紧落实,充分考虑学校分布、社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,提高调查实效,确保我省如期高质量完成问卷调查工作。

省政府教育督导办联系人:邬云,联系电话:0791-86765279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1月  日